中石化(洛阳)科技有限公司自我声明与承诺

 一、 依法合规性及公正性声明

为充分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依法合规性及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由公司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2.本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以检验检测数据为唯一依据,保证其结果科学、公正、严谨、准确。本公司所有人员不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参与与检验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3. 本公司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认真履行检验检测合同,对客户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并保证不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用于其他工作。

4.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石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所出示的检验检测报告书上盖有中石化(洛阳)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专用章”。

二、 严守诚信自我承诺

1.本公司严格按照《检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检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保证全体员工熟知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并对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及时进行沟通,保证持续执行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

2.由本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准确,保证测量的溯源性,当有强制性要求或客户要求时能够对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和表述。

3.本公司只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超范围实施检验检测并对社会出具报告。

4.本公司所有检验检测报告均由具有相应检验项目授权签字的授权签字人签发,非授权签字人不得擅自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5.本公司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发生变化,导致相关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立即停止相关检验检测活动,不对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6.本公司所有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均按标准规范要求经检测后据实出具,不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结果;不擅自篡改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不伪造、编造检验报告结果。

7.本公司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

8.本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水平达到国家对实验室的有关要求,同时达到资质认定(或国际间同类实验室)的服务要求。

对于上述各条声明和承诺,本公司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中石化(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信息来源: 
2024-01-12